东北大学沈河校区家属区住房供热有关事项公告
一、沈河校区供热管网已按政府统一规划并入沈阳祝家供热有限公司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和形势的迫切要求,根据辽宁省“蓝天工程”等文件要求,我校供暖锅炉被列入拆除范围。2016年,沈河校区全面启动供暖并网工程,沈阳市沈河区供暖办指定沈阳祝家供热有限公司为东北大学沈河校区提供供热服务,所有住户均需向沈阳祝家供热有限公司缴纳采暖费,具体缴费手续、时间及地点详见沈阳祝家供热有限公司缴费通知,今后家属区住房供暖相关事宜请直接联系沈阳祝家供热有限公司。
家属区住房未办理房屋产权的住户,学校已与供暖公司沟通协调好,已将住房具体信息转到供暖公司缴费部门,此部分住户报出住房地址即可缴纳采暖费,无需到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二、东北大学发放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有关说明
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我校职工住房采暖费货币化改革,保障职工住房采暖福利,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自2016—2017年采暖期起施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采暖费补贴按照沈阳市采暖费报销价格标准于采暖期前1个月内随工资一次性发放。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补贴将于10月下旬发放。
补贴具体信息详见《东北大学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已发至各部门,请大家关注查看。
三、学校新建团购住房今年采暖费缴纳办法
学校团购住房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目前尚未完成验收,暂不能交房,所以2016—2017年采暖期团购住房和回迁实物安置住房采暖费将由沈阳东大兴科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缴纳,购买团购住房住户和回迁实物安置住户今年无需缴费。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委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