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校区转供电电费公平分摊方案
发布人:张宏宇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01   浏览次数:12


至转供电用户:

为确保各终端商户能够足额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2)51)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商户电费分摊原则

学校依照规定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中缴纳的商户电费由所属终端商户分摊。

二、分摊电费及电量计算公式如下:

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用户总电费-居民电费(含居民电费附加费)

终端商户总用电量=终端用户总电量-居民用电量

三、商户电价计算公式如下:

商户电价=转供电主体计费周期内向电网企业缴纳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商户总用电量

四、计费周期

因学校用电自202112月起由国家电网企业代理市场购电,每月用电价格略有浮动,每次电价调整以计费周期的平均价计算。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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